根據
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第三條,病媒防治業應依環境用藥專業技術人員設置管理辦法設置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並向當地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審查核轉省主管機關核准登記,領得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後,始得營業。
本公司技術人員經過環保署考試合格,
並取得專業技術人員執照,服務的客戶群包含餐廳、旅館、醫院、學校、大樓、住家等,並配合政府於登革熱疫區進行消毒防治、大園空難災區環境消毒、九二一震災災區環境消毒、納莉風災災區環境消毒等工作。
為了您健康及生命財產安全,讓”大為除蟲”為您服務與您一起徹底撲滅病媒害蟲,維持環境清潔,期待您給我們服務的機會。
公會會員資格
為不斷提升專業技術能力,吸收病媒防治及清潔技術新知,本公司先後加入病媒防治公會、清潔公會、中華病媒害蟲防治協會。派遣技術人員於各公會,吸收最新的專業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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